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技能ABC三级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8-06-12 文章来源:德育与心理健康研究所 浏览:9268

                             甘教心指发【2018】02号

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和标准化学校建设需要,结合国家和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创建与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实际,全面提升广大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技能与水平,现决定开展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技能ABC三级认证试点工作,本年度仅进行C级认证试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任务

    开展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技能ABC三级认证试点工作,使全省大部分中小学教师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培训,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教学、班级管理、学生辅导和自我心理调适的能力和水平。

    二、试点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师、班主任、学生辅导教师,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辅导教师等。

    三、试点市州

    首批开展试点工作的市州为酒泉市和甘南州,其他有条件和有意愿开展试点工作的市(州)、县(区)可单独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四、试点形式

    1.培训:本年度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技能C级认证试点培训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别在酒泉市和甘南州政府所在地开展集中培训(为期3天),第二阶段采取全省统一网络研修(为期15天)。

    2.认证: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技能C级认证采取集中面授并考试、网络研修考核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考核合格(60分)的学员,由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颁发全省统一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技能C级资格证书”,此证书将作为继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之后,在中小学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室工作的基础性资格证书(是取得B级、A级证书的基础和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宜

    1.培训报名:酒泉、甘南试点地区由市(州)统一组织报名统计,并报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其他市州若需要参加则向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

    2.培训费用:集中面授培训费400元,网络研修与结业鉴定费400元,合计800元(于开班报名当日现场一次性缴清)。

    3.学员注册:每位学员需提交申请表一份(见附件),彩色免冠2吋照片两张(背面注明姓名),并提前加入培训研修管理QQ群:278274261(群名片修改为:县区+学校+姓名),此群将作为通知培训事宜的联络群。

    4.本次培训由试点市州酒泉市、甘南州教研部门协调联系住宿,培训住宿费、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报销。

    5. 因场地和教学管理等实际情况所限,请各市州适度控制名额总数。酒泉市各县区参培人员总数不得超过300人,甘南州各县区参培人员总数不得超过200人,其他非试点市州参培名额不得超过20人。

    6.请各市(州)做好文件转发和组织工作。非试点市州学员就近选择培训地点(酒泉、甘南两个培训点任选其一)。

联系人:

    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张晓倩:18893486350

    甘南州教育局高宝芬:18993693550

    酒泉市教研室焦素颖:18993709228

 

 

附件: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技能C级认证申请表

附件:通知扫描件

                

 

                            2018年6月1日



 

版权所有©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5-2025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95号中山大厦 

邮编:730030 

联系电话:0931-8103157

甘公网安备62010202004415号

工信部备案号:陇ICP备12000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