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于:2016-11-30 文章来源: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浏览:6921

各市、州、县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一、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白继忠 甘肃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旦智塔 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

        万明钢 西北师大教育学院院长 教授 博导

成员: 李 晶 甘肃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

        李慕堂 甘肃省教育厅师范处处长

        周爱保 西北师大 心理学教授 博导

        杨 玲 西北师大 心理学教授 硕导

        李 波 省教科所所长 中学高级教师

二、委员会具体职责:

1、审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规划和实施方案;

2、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

3、审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重大政策;

4、审定中小学心理咨询师认证管理方案及培训方案;

5、审定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包;

6、协调和审定其他心理健康教育重大事宜。

  委员会依托甘肃省教科所建立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日常事务(另行发文)。各地在接到通知后,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以便协调指导本地区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以上人员,若岗位有变动,由相应人员接替,不再单独行文通知。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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