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远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会召开
近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兰召开,我省58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补助。
副省长郝远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我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秦巴山区和六盘山区5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3元、每年在校200天的标准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按补助标准,每生每天可增加一个鸡蛋、一袋牛奶或其他营养价值相当的食品。各地将从实际出发,采取学校食堂供餐、课间加餐、购买供餐服务以及个人或家庭托餐等方式展开试点。对于农村寄宿制学校,主要以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主实施,非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可以由政府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委托共青团、妇联以及企业、基金会等组织实施。
郝远指出,要把握政策要求,今年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不含县城)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各试点地区要创新供餐机制,科学制订供餐方案,合理选择供餐内容,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堂建设。郝远强调,有关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成立“一把手”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要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营养健康教育,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信息来源:甘肃日报 李欣瑶
